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欣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七台河市澜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3月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责任页
(七台河市澜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批 准:谢伯承
核 定:王 旭
审 查:那继龙
校 核:田德成
项目负责人:薛超然
编 写:李广丹(工程师)(参编第1、2、3、5、8章)
田德成(工程师)(参编第4、6、7章、制图)
目 录
1综合说明 1
1.1 项目简况 1
1.2 编制依据 3
1.3 设计水平年 4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5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5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6
1.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7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7
1.9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15
1.1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15
1.11 结论 16
2 项目概况 19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19
2.2 施工组织 33
2.3 工程占地 38
2.4 土石方平衡 38
2.5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42
2.6 施工进度 42
2.7 自然概况 45
3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48
3.1 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48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49
3.3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53
4 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55
4.1 水土流失现状 55
4.2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55
4.3 土壤流失量预测 57
4.4 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64
4.5 指导性意见 64
5 水土保持措施 66
5.1 防治区划分 66
5.2 措施总体布局 66
5.3 分区措施布设 70
6 水土保持监测 85
6.1 范围和时段 85
6.2 内容和方法 85
6.3 点位布设 89
6.4 实施条件和成果 90
7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93
7.1 投资估算 93
7.2 效益分析 102
7.3防治效果分析 103
8 水土保持管理 107
8.1 组织管理 107
8.2 后续设计 107
8.3 水土保持监测 108
8.4 水土保持监理 109
8.5 水土保持施工 110
8.6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110
附表:
附表1 单价分析表
附件:
附件1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附件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30900202300036)
附件3 弃渣用于项目土地使用到期后的土地恢复使用情况说明
附图:
附图1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区水系图
附图3 七台河市水土流失现状图
附图4 黑龙江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图
附图5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6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基础图
附图7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1#升压站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8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2#升压站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9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分区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含监测点位)
1综合说明
1.1 项目简况
1.1.1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必要性
风电场建设可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还可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同时风电场的生产过程是将当地的风能转变为机械能、再转变为电能的过程,在整个工艺流程中,不产生大气、水体、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的污染物,也不会产生大的噪声污染。
建设本风电场,会带动地区相关产业如建材、交通、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对扩大就业和发展第三产业将起到促进作用,从而带动和促进地区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本风电场风能资源较好,对外交通便利,具备建设风电场的场址条件,开发本风电场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国家能源发展政策方针,可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减少因燃煤等排放有害气体对环境的污染,对于促进地区旅游业,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建设本项目有利于优化能源和电源结构,促进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兴区境内,场地地理坐标在东经 130°39'~ 131°36'、北纬 45°40'~ 46°10'之间,场址范围总面积约230km²,风电场场区至七台河市公路里程约15km。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31°1′2.84″,北纬45°54′15.64″,场址西侧有G11鹤大高速公路、G201国道,南侧有G229国道,对外交通十分便利。
风电场设计安装96台单机容量为6.2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 600MW,预计年上网电量175632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927h,容量系数为0.334。风电场配套新建2座220kV升压站,其中1#升压站按最终规模 320MVA设计,2#升压站按最终规模300MVA设计。其中2#升压站拟以1回 220kV线路接入1#升压站,导线型号暂LGJ-2×300,线路长度约35.5km;1#升压站暂拟以1回220kV线路接至500kV庆云变,导线型号暂定为LGJ-2×630,线路长度约15km。场内道路内侧人工开挖边坡,残坡积土为 1:1.25、强风化岩石1:0.75、中等风化岩石1:0.5,局部覆盖层较厚地段。集电线路全部采用直埋敷设方式接入升压站,地质条件与场内道路基本一致,自然边坡基本稳定。项目一次性建设完成。
工程总占地面积299.14hm²,其中永久性征地面积为9.23hm²,临时性用地面积 289.91hm²。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和交通运输用地。工程建设动用土石方总量为258.23万m3,其中,土石方挖方总量为145.03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13.20万m3,集电线路土石方考虑就地平衡,经土石方平衡后,需弃方31.83万m3。工程总投资为48109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5752万元,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工程计划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9月底第一批风电机组具备发电条件,2025年12月底96台机组全部投产运行,工程建设总工期为22个月。本工程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问题。
1.1.2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023年8月,取得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30900202300036号);2023年8月,取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新能源〔2023〕534号);2023年11月,黑龙江省欣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工程其他相关各项前期工作正同步推进当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工作,2024年3月,黑龙江省欣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七台河市澜盛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本工程特点及主体工程阶段性设计成果,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组织相 关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技术人员深入实地,对项目区及周边的自然条件、水土流失现状进行了调查,收集了相关环境现状和社会经济资料,并进行了大量的内业资料整理和工程分析工作,严格按照水利部颁 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和相关技术规范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1.1.3自然简况
本工程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和新兴区境内,项目区距离七台河市约15km,场区海拔100m~500m,地貌以丘陵地貌为主,年均风速3.6m/s,年平均气温4.0℃,多年平均降水量492.4mm,无霜期130d,最大冻土深度2. 2m。土壤类型主要为白浆土;项目区植被类型主要为草垫植被,项目区林草覆盖率为30%左右。
项目区在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中属于东北黑土区,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 治理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以轻度为主,土壤侵蚀模数700t/km2•a,容许土壤流失量200t/km2•a。
项目不涉及其它水土保持敏感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颁布并施行,2010.12.25修订,2011.3.1施行);
(2)《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12.17公布,2018.3.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22年8月1施行);
(4)《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2024年3月1日施行)。
(5)《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2016年4月21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1年10月29日修订)。
1.2.2 部委规章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3月1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
1.2.3规范性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 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
(3)《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工作有关衔接事项的通知》(办水保函[2023]109号);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
1.2.4 技术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
(6)《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8)《防洪标准》(GB50201-2014);
(9)《黑龙江省地表水功能区标准》(DB23/T740-2003);
(10)《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 773-2018)。
1.2.5 技术资料
(1)《黑龙江省七台河市60万千瓦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12月);
(2)《七台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七台河水务局);
(3)《黑龙江省水土保持公报(2022年)》(黑龙江省水利厅)。
1.3 设计水平年
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设计水平年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完毕并初步发挥效益的年份。根据主体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24年4月,预计完工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按照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进度安排,确定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年,即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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